为进一步规范建材市场秩序,增强建材产品生产企业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有效维护建材产品质量安全和化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近日,局质量科联合计量科和河西、南郊市场监督管理所等开展了建材产品专项检查行动。
对我辖区内水泥、商砼、预制板等水泥产品生产企业进行摸底排查。截止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检查建材生产企业共19家。一是开展水泥生产企业的检查,共检查水泥生产企业4家(其中青海盐湖新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格尔木分公司已通过专家组的实地核查,工业生产许可证正在办理中);对其生产许可有效期、生产范围、生产条件以及依法合规生产情况进行检查。要求企业建立和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保证责任、产品质量安全岗位责任制,建立和完善质量诚信体系、质量管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原料进厂查验制度、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制度和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等制度,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现场随机抽取普通硅酸盐水泥样品4批次,样品经法定检验部门检验全部合格;二是对全市5家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产品质量和计量方面的监督检查,现场随机调取了预拌混凝土配合比电脑后台记录,经数据计算分析发现,部分企业生产的预拌混凝土存在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的违法行为及部分计量器具超期未检和台账不完善等情况。对此,我局专门召开会议,对5家预拌混凝土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约谈会上,指出了约谈的原因及目的,通报了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帮助企业分析了原因,指出了具体整改要求和措施,并签订了《商品混凝土质量安全承诺书》。同时将检查的情况通报其主管部门。三是开展水泥预制板及水泥砖等的监督检查,共检查预制水泥产品生产企业7家,其中有营业执照的4家,部分企业未能提供原材料检验报告及进货票据,检查组责令无任何手续的3家责令停产整顿,进行后处理;并对7家企业开展行政约谈,明确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产品质量安全红线意识,完善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制度、原料进厂查验制度、出厂检验制度,明确提出生产的预制板产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
下一阶段,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不合格产品,切实保障我市建材产品质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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